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減征地方“六稅兩費”
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減征地方“六稅兩費”
享受主體 | 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 |
優惠內容 | 自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,由省、自治區、直轄市人民政府根據本地區實際情況,以及宏觀調控需要確定,對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可以在50%的稅額幅度內減征資源稅、城市維護建設稅、房產稅、城鎮土地使用稅、印花稅(不含證券交易印花稅)、耕地占用稅和教育費附加、地方教育附加。 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已依法享受資源稅、城市維護建設稅、房產稅、城鎮土地使用稅、印花稅、耕地占用稅、教育費附加、地方教育附加其他優惠政策的,可疊加享受此項優惠政策。 |
享受條件 | 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按照各省、自治區、直轄市人民政府根據本地區實際情況,以及宏觀調控需要確定的稅額幅度,享受稅收優惠。 |
政策依據 | 1.《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于進一步實施小微企業“六稅兩費”減免政策的公告》(2022年第10號) |